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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更新日期:112/01/18

臺灣郵票及郵政商票

清光緒14年(西元1888年),臺灣首任巡撫劉銘傳頒布《臺灣郵政條款》16條,將驛站改為郵站,在臺灣創辦現代化郵政。新制郵政發行兩款郵票,一是供應臺灣省軍公機關公務使用的「臺灣郵票」;一是由郵站人員黏貼在商民交寄的郵件上,作為納資符誌的「郵政商票」。「臺灣郵票」和「郵政商票」,並稱為「臺灣郵票」或簡稱「站票」,是臺灣發行郵票之嚆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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